学团工作

芜湖财经工业学校学生干部管理条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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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芜湖财经工业学校学生会是由优秀学生代表组成的,是全校学生的核心组织,在学校建设发展中发挥着积极作用。为适应新时期学生工作的进一步需求,增加工作透明度,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,使学生干部管理工作实现科学化、正规化、制度化,努力建立一支思想素质好、工作能力强、务实进取,有凝聚力、战斗力的学生干部队伍,真正发挥学生干部的先进性和骨干带头作用,特制定本条例。对全体学生干部提出以下要求:

1、热爱祖国、拥护党的领导,思想态度端正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。
2、学习积极努力,成绩优秀,尊敬教师,关心同学,有较好的群众基础。
3、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工作态度热情、敢于吃苦、甘于奉献、能较好完成各项任务,工作,态度不端正、不负责任、工作能力不能胜任所职位的要求的,根据情况给予处分。
4、有开拓创新意识,工作上善于思考,有独到见解,有宏观上驾驭工作能力。
5、能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,本着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,密切联系同学,倾听同学意见,接受同学监督,做好广大同学利益的代言人。
6、按时参加团委学生会各项会议及其他活动。无故缺席会议两次或无故迟到三次的,视为自动辞职,并在学校范围内通报批评。
7、在面老师和广大同学开展的过程中,要始终使用友好的态度,文明的语言,恰当的工作方法。与老师、同学发生冲突,有损校团委学生会形象的,处于将职处分。
8、具有良好的个人形象和内在素质。有较强的自我管理能力,组织能力,协调能力,协意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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