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团工作

芜湖财经工业学校学生会成员奖励条例

浏览量:

为了促使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劳全面发展,树立良好的校风、班风,建立有效的德智工作激励体制,鼓励学生会成员做好学生管理工作,特制定学生会成员奖励实施意见:

一、优秀学生会成员评比条件
1、本职工作特别认真,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,工作成绩突出。
2、遵守社会公德,在同学中能起带头作用。
3、热爱集体、关心他人,主动为他人服务,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。
4、思想品德端正,积极帮助他人,思想积极向上,规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斗争是学校遵规守纪的典范。
5、严格遵守徽文中学学生行为规范,无重大事故发生。
二、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条件
1、对自己分管的工作认证负责,一丝不苟,大公无私。
2、自觉遵守《中学生守则》,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。
3、以身作则,率先垂范,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。
4、热心为班级、学校工作,有一定的同学基础和工作能力。
5、所分管的部门无严重违纪行为的和重大安全事故。
6、部门集体建设和管理目标明确,干部责任心强。
7、积极贯彻落实学校、政教处、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,成绩突出。
8、坚持正常的组织生活制度,内容充实,形式新颖,富有号召力、计划性、目的性。
9、组织发展工作有计划,深入细致。部门领导班子团结一致,分工明确,在学校整体思想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。
三、评选要求
1、评选必须经全体学生会成员认真讨论和投票,并征求班主任、任课老师的意见,然后上报政教处、团委审查批准。
2、优秀学生会成员、学生会干部每学期评选一次,上学期为初评,下学期为总评。
3、评选的优秀学生会成员和干部有学校开表彰大会,颁发证书和奖品。
学校要闻
财经微信公众号
扬子微信公众号
服务热线:0553-5991366   0553-5991399     联系人:15395389935 赵老师     学校地址: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浮山路68号          皖ICP备2022015032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