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团工作

芜湖财经工业学校学生会工作章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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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一、总 则

学生会是学生自己的群众组织;是学生自我管理、自我教育、自我服务的组织;是学生学习名主管理、锻炼自己成长的熔炉;是提高学生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;也是学校教育学生的有力助手。凡是在校学生都是学生会的成员,学生会的干部是由班主任推荐候选人,经学生代表大会产生,最后由学校领导批准。
学生会的任务是在学校政教处的领导和校团总支书的指导和帮助下,团结全体同学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执行学校管理制度,积极的开展学习、自我学习、自我教育、文体、公益劳动等各种活动,引导同学努力提高身体素质的同时,将文化科学知识素质、思想素质、审美素质和劳动技能素质等同不提高,成为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。
二、学生会组织与结构
1、学生会下设六部:生活部、宣传部、艺体部、学习部、纪律督察部、团支部;
2、学生会设立主席一名、副主席一名;
3、会员个人必须服从组织,少数服从多数,下级服从上级;
4、学生会干部应当经营听取其他同学的意见,既要向学生处请示、报告工作,又要独立负责解决自己职责范围内的问题。学生会成员要使同学对学生会内的事物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;
5、学生会实行有政教处统一领导和部长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,各不直接领导相对应的检查人员。
三、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关心政治,思想进步,品质高尚,上进心强;
2、有思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守纪律、关心集体,团体同学,办事公道,作风民主;
3、学习目的明确,学习成绩优良,坚持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,能事事处处起到规范带头作用;
4、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责任心强,善于调动同学们的积极性有较强的全局观念和协助精神;
5、工作积极主动热情,勇于奉献,敢于大胆管理,一丝不苟、大公无私,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。
四、学生会干部任免制度
1、学生会成员的产生是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法;
2、经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会,可以调整内部机构设置和任免干部职务,但必须报请学校领导审核;
3、学生会干部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,应免去干部职务
(1)    违反纪律和学校有关制度,造成不良影响者;
(2)    工作中营私舞弊,弄虚作假;
(3)    因能力所限,工作无明显起色;
(4)    对自己要求不严,表率作用差;
(5)    学期考试成绩出现明显后退现象;
(6)    工作不认真负责,造成不良后果者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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